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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康复医学会以任务带动学科发展

点击次数:2524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1/3/14 2:58:48

         近年来,中国康复学会承接政府职能委托,以任务带动康复学科的发展,全面改善康复医学发展的政策环境,学会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促成康复医疗费用纳入国家医疗保险支付范畴

  2010年9月6日,卫生部等五部委正式下发《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等9种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长期制约康复医学事业发展的主要政策瓶颈宣告解除。

  此前,卫生部委托中国康复医学会进行了首次全国康复医疗资源调查,学会在此基础上,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于2010年两次召开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专家论证会,就首批纳入国家医保支付的具体项目和限定条件进行了讨论,并以不同方式对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康复医疗在医保报销方面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调研,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了客观、翔实的决策依据,促成了康复医疗医保报销问题的最终解决。

  建立健全康复医学领域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2010年,针对《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1996年颁布,以下简称《规范》)已滞后于学科发展现状的问题,中国康复医学会主动建议卫生部,根据学科发展的现状和需求对《规范》进行重新修订。受卫生部委托,学会组织专家对部分省、市、自治区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进行多次现场调研,召开各种座谈会、论证会十余次,广泛听取卫生行政部门、专家和基层医务人员以及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起草和论证工作。

  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受卫生部委托,学会组织专家选派由12名专家组成的国家康复医疗队在第一时间赶赴地震灾区参加重症伤员的康复救助,为321名重症伤员制定了个体化康复方案,起草了《玉树地震伤员康复规范》、《地震伤员常见损伤康复治疗指导原则》等一系列紧急康复干预指导规范和技术标准。

  此外,学会还承担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康复诊所基本标准》、《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目录》以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标准》(康复医学科)和《2010-2020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康复治疗师)等标准的制定或论证工作。

  学会利用综合性学术会议和小型专题学术研讨活动,不断健全康复医学领域的各类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在颈椎病康复学术会议上正式发布了《颈椎病诊治与康复指南》,康复护理高峰论坛制定了《神经源性膀胱康复护理技术规范》。

  起草《中国康复医学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5•12”大地震的医疗救助唤醒了全社会对康复医学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2010年,中国康复医学会接受卫生部委托,承担了《中国康复医学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为高质量完成此项任务,中国康复医学会成立了由部分专家组成的起草小组,先后到十几个省、市现场调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实地了解我国康复医学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社会需求。经过为期一年紧张而有序的艰苦努力,如期完成了起草和论证工作。《中国康复医学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在卫生部审定后印发。

  《中国康复医学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和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实现康复医疗机构专业设置科学、业务流程规范、功能特点鲜明、服务网络健全,形成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专科医院和社区康复机构一体化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逐步规范康复医学从业人员培训体系、专业结构、准入机制和岗位职责;建立行业准入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保障康复医学服务功能和作用的发挥;制定和完善有关康复医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相关专业标准,营造有利于学科发展的政策环境,迅速提高康复医学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求。

  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康复治疗师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

  康复治疗师是康复医疗服务特有的专业技术岗位,在康复医学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现行卫生技术职务岗位中没有康复治疗师这一专业序列,康复治疗师的地位和作用始终未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其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被纳入“技师”体系,统称“康复治疗技师”。事实上,康复治疗师需要具备较强的创造性思维和专项业务技能以及熟练应对各种复杂临床问题的职业素养,与传统意义上的“技师”在能力要求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因此,发达国家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都极为重视康复治疗师的地位和作用。正是由于在康复治疗师立法方面的滞后特别是准入制度没有完全与国际标准接轨,致使以“技师”身份面世的我国康复治疗从业人员在求职、晋升、同行认可以及涉外活动中处于尴尬的处境,影响了专业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2010年,在学会多年的积极努力下,康复治疗师这一本专业特有的技术职务得到卫生部的认可,并委托是中国康复医学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康复治疗师管理办法》及岗位准入实施细则。目前,该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也已基本完成。随着《办法》的出台,多年来困扰我国康复治疗专业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问题将得到最终解决,康复治疗人才的培养和执业注册将自此步入科学、规范的轨道。

  修订部分病种的临床治疗路径,增加早期康复干预程序

  为促进临床与康复的结合,发挥康复医学独特的医疗服务功能,受卫生部委托,学会选择了35种适于早期临床康复介入的病种,组织专家制定了临床治疗路径中的早期康复干预程序,发展和完善了临床治疗体系。

  以骨科和神经内外科患者为例,传统的临床治疗模式仅满足于手术治疗和抢救生命,而对其手术或抢救成功后的功能改善以及生活能力的恢复却关注不够,在延续了生命长度的同时也导致大量严重的后遗症,躯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缺失,给患者本人和家庭乃至社会造成沉重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在临床治疗路径中增加早期康复干预程序,将会在伤病的不同治疗阶段通过针对性的康复介入措施,改善患者的身心功能和生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残疾的发生和发展,真正体现“病而不残,残而不废”的医疗服务宗旨。临床治疗路径中的早期康复干预程序,对于丰富医院的医疗服务功能、提高康复医学的学科地位以及为患者提供更加负责和满意的医疗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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